卡什魯特
「科謝爾」(Kosher) 一詞是「合適」的意思。例如,應用在《塔木德經》(Talmud)中,編寫得合適的托拉經卷(Sefer Torah)和門柱聖卷(mezuzah),會被形容為「科謝爾」。「科謝爾」今天的意思是「可以食用」。從「科謝爾」一詞又演化出「卡什魯特」(Kashrut)這抽象名詞,是飲食戒條的統稱。
「卡什魯特」的基本法則已在聖經列明出來,《塔木德經》對這些法則更加以闡明。「卡什魯特」的法則可分為兩個大類:
1. 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准吃的食物
2. 不被列入禁止名單的食物,但須經過某些程序處理後,才可進食
「卡什魯特」的法則被視為不用任何理由作解釋的猶太法規。換句話說,我們並不知道為什麼這種食物我們不可以吃而那種食物我們卻可以吃。不過,「卡什魯特」的法則明顯地跟聖潔規條有關。大部分「卡什魯特」的法則都是從有關聖潔的典章律例引申出來的,例如緊接著有關不准吃的食物的規條後,有以下這段經文:「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所以你們要成為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利十一44)
「卡什魯特」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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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拉比鑑定符合「卡什魯特」律例的証明 |
聖潔跟進食有什麼關係呢?答案是,在猶太教中所有事物都要聯繫到屬靈的領域。透過服從猶太教去吃和不吃某些食物,便將本身是中性的飲食行為提升至成聖的工具。猶太人因相信這是神的心意而控制食慾,便連進食也在事奉神。不要忘記當猶太教指出吃某些食物是不對的同時,它也指出吃東西可以成為宗教義務,例如在逾越節當日吃無酵餅,或住棚節當日在棚舍用餐,或在安息日及其他節期時參與守節聚餐。沒有人數天不吃東西仍能存活,我們必須進食,以維持生命。然而,遵守「卡什魯特」規條的其中一個效應是,人生存的目的,並不是為了吃喝。
其次,當購買、預備、並進食時,「卡什魯特」提醒猶太人他們並不是按著人類的規條而生活,乃是按著創造生命和賜食物的大能者的律法過每一天的生活。而且,只有當神允許時,他們才有權屠宰牲畜作食物。
第三,拉比說,「卡什魯特」的律例,包括有關屠宰、放血、和把肉和奶分開的儀式的規條,是要人學習憐憫。當人食用這些受造之物時,要對生命的意義有敏銳觸覺。人不可以冷酷無情的宰殺動物,也不可以對牲畜的痛楚無動於衷;當母鳥在鳥窩附近盤旋時,不可以從鳥窩中取出雛鳥,也不可以用母羊的奶來烹煮羊羔,這些都是殘酷和冷漠的行為。人們經常把「卡什魯特」的法則視為純粹的宗教禮儀。但更準確地,這應被視為猶太律法對道德有敏銳觸覺的主要例證。我們也不用驚訝有些猶太傳統相信當彌賽亞再來時,所有人都會像亞當和夏娃在伊甸園時一樣吃素。
再者,猶太歷史說明,姑勿論「卡什魯特」的起源如何,它已把猶太人凝聚起來,並使他們意識到猶太人的理想。某些飲食條例擁有特別的重要性,因為從前的猶太人甚至已準備以生命為代價來遵守它們。例如在瑪喀比(Maccabees)時代,安提阿古(Antiochus)的士兵就曾威脅殺死那些違抗王命不肯吃豬肉的人。因此,基於對豬厭惡的天性,以及摩西五經的禁止,不吃豬肉已成為以色列人至死忠心的有力象徵。又或者看看禮定屠宰法(司赫特Shehitah)和從肉中除去血的條例所產生的果效。這些規條多年來已培養出猶太人對血的恨惡,並形成猶太人心目中對憐憫的理想。沒有一位猶太主婦曾被允許扭斷一隻雞的脖子,屠宰必須經由熟練和認識所有條例的人操刀,絕不可由殘忍的屠夫純為金錢而幹。
邁蒙尼德(Maimonides)解釋,有些飲食條例是對敬拜偶像的一種抗議。例如他推測,拜偶像的祭司會將肉和奶一起煮來吃,來祈求神明賜予豐收。所有這些條例背後的大原則是,猶太人無論身體和心靈都必須保持聖潔。
禁止食用的食物
凡不倒嚼和/或不分蹄的四足走獸,例如豬(分蹄卻不倒嚼)、馬(倒嚼卻不分蹄)和狗(既不分蹄也不倒嚼)。這些動物的肉,都不可以吃
凡不按規條屠宰的動物,包括死於自然和非自然的,例如被其他動物襲擊而死的動物
凡帶攻擊性的野獸
凡按規條屠宰,但後來被發現已染病的動物
凡無翅又無鱗的魚(包括所有水生有殼動物)
凡吃肉的雀鳥
凡用四足爬行的動物
凡從這些不潔淨的動物製造出來的食物,如骨粉、動物凝膠之類
凡動物的血
而可以食用的呢,就是最普遍被飼養的吃草類動物的肉,如牛、羊;最普遍的禽鳥,如雞、鴨、和火雞;還有最普遍的魚類,除了有殼的水生動物。一切水果和蔬菜都可以吃,還有一切果仁和穀物。由「科謝爾」動物所得的基本奶類製品也是可以食用的。
屠宰習俗
「科謝爾」動物必定要以特定的屠宰和調製方法來去除血液。顯然,排掉所有的血液而不使肉質變乾是不可能的,亦是不需要的,但必須排除所有的大動脈血液和至少一部分的微血管血液。
「司赫特」(Shehitah,屠宰的意思)是使動物成為「科謝爾」食物的屠宰方法。在摩西五經中找不到它的細節,但跟據《塔木德經》,這方法的細節是由神在西乃山上頒布給摩西的,因此它享有無上權威。這意味著多年以來,猶太人就是這樣屠宰動物作食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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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謝爾」免治牛肉 |
「司赫特」一定要使用完全沒有凹痕、非常鋒利的屠刀進行。刀一定要比動物的咽喉長一倍,足以一次割開。「司赫特」有很多詳細條例,要學習律法和受過訓練的人才能當「索海特」(Shochet,合格屠夫)。他必須從合資格的拉比權威裡取得授權書。「索海特」必須在每次「司赫特」前後檢查屠刀,若不能通過檢定,那次「司赫特」便不能算為「科謝爾」。「索海特」懂得如何靈巧一擊地將頸部的動靜脈割斷,如此雞或牛會立即失去知覺並迅速無痛地死亡。在每次的司赫特之前,他要背誦一段祝福語來提醒自己此行為是特別被認可和潔淨的。
邁蒙尼德以及其他人提倡要盡量讓動物無痛地死去,這個似乎是「司赫特」背後的基本理念。當然,凡是屠宰動物作食用都有一定程度的殘忍,這也是有些人吃素的一個原因。猶太教不要求人們成為素食者,但當人真的要屠宰動物作食用時,就要越無痛越好。古往今來都有很多反對「司赫特」的聲音和把它取締的嘗試。但卓越的醫學權威已證實「司赫特」令動物差不多即時失去知覺,因此它是最無痛的屠宰方法。
「司赫特」之後,動物會被倒掛起來以便將動脈的血液排出,繼而「索海特」會在動物身上搜尋「徵兆」,任何可能的病徵或肺部變色都會令該動物變成不可食用。
牛肉的動脈和筋都要除去,鳥類的腸臟也要同樣處理;非常難取出的後腿筋也是不准吃的。由於要經濟地把後腿筋除去實在太花功夫了,大部分「科謝爾」肉類處理者都索性不去理會它。因此動物的後腿,就是做免翁牛柳的那部分,通常都會分開送往非「科謝爾」的市場。但也有些「科謝爾」肉類處理者會不厭其煩去處理後腿,而一些高級「科謝爾」餐廳和宴會承辦者亦想供應這些特別的部分,並願意付上額外的金錢。
用鹽醃製肉類
摩西五經有一些篇幅提及猶太人不可吃血。當然,將所有血從肉放出來是不大可能的,但通過用鹽醃製的過程,就能排出足夠的血液來使肉類合格。在鹽醃的過程中(通常由「科謝爾」屠夫在出售肉類前進行),屠夫將肉放入冷水中浸半小時,肉質就會變軟,讓血更容易被鹽吸出;接著,屠夫將肉放在一個傾斜的滴水板上,瀝乾水分,然後在肉面灑上鹽粒。一小時後,再將肉放在水中徹底洗淨兩、三次。肝臟不能用這個方法處理,必須首先用刀在表面切數個刀口,再以鹽醃製,然後以明火烘或烤。以前猶太人習慣在家中自行處理肉類,現在一般都由「科謝爾」屠夫代勞。
諷刺的是,在歷史進程中,反猶主義者編造了「血祭誹謗」(blood libel),聲稱虔誠猶太教徒用基督徒小孩的血來烤製他們的無酵餅。這是典型的謊言,卡什魯特嚴格禁止猶太人吃任何以血製成的食物,甚至帶血絲的生雞蛋,猶太人也不可進食。因此猶太人會購買經光線檢查合格的雞蛋,並在玻璃杯中逐一打開,以確保當中不帶絲毫血絲。血是生命的表徵,以任何形式吃血似乎也是不人道的。同樣道理,傳統的猶太人常常將肉煮熟或烤熟到一個地步,以致人們都以為「卡什魯特」肉類都是熟透或煮得過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