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難之後
解放集中營後,許多猶太倖存者因為反猶意識和行動仍然存在而拒絕返回他們的舊家園。戰後,波蘭曾有多處發生反猶行動,回歸的倖存者遭殺害。許多的倖存者向西行進入英美盟軍管轄區,他們皆被安置在盟軍設於德國、奧地利和意大利境內的集中營。從1945至52年,超過二十五萬猶太倖存者住在這些營中,這些營由聯合國救援部門管理,並有一些猶太人組成的機構提供援助。因戰後初期物資短缺,猶太難民被逼穿上納粹制服,造成對猶太人心靈的再度打擊。當時倖存者最著意的是尋找自己失散的家人,而這個尋親行動直至2005年解放奧斯威辛六十週年仍未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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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定為流離失所的倖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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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後住在集中營內的一群
「流離失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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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英美政府稱這群猶太難民為「流離失所的人」(Displaced Persons),而非「難民」(refugees),從而避免收容這群難民的責任。由於東歐難民視英美管轄區為移居西方國家的跳板,紛紛逃往西德,英美管轄區集中營人數因而與日俱增。當時猶太難民在營內須與反猶的東歐難民同處一營房,這些來自波蘭、烏克蘭、立陶苑等地的難民不乏戰時屠殺猶太人的納粹幫兇,故時常引起衝突。
戰後,猶太難民主要靠世界猶太組織的援助。許多的倖存者相信唯有建立自己的國家,才能防範另一場浩劫的發生。一位美國官員在到訪集中營了解倖存者的處境後,向當時美國總統杜魯門(Harry Truman)建議把大部分倖存者遷往美國和當時為英國托管的巴勒斯坦。杜魯門因而給予倖存者中的孤兒寡婦優先獲得移居美國的簽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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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1947號船上的猶太難民暫時被拘留在海法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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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英國指美國無權操控英國管治巴勒斯坦的政策。英國政府對移居巴勒斯坦的名額訂為每月一千五百人,但為確保阿拉伯石油的供應,就著各阿拉伯石油出產國對猶太人回歸以色列地的反對,英國嚴厲執行取締非法進入巴勒斯坦的猶太難民,並強行遣送到塞浦路斯的集中營。1947年7月,四千五百餘名猶太難民乘搭「出埃及1947號」(Exodus1947)自法國馬賽出發,抵達巴勒斯坦外海時,遭英巡邏艇開火阻攔登岸,船上的猶太難民被強行遣返法國,被法國政府拒絕入境,於同年9月被送往德國漢堡拘禁。這事件引起「聯合國」的關注,派團調查,得出的結論是提議取消英國對巴勒斯坦的托管權,並將巴勒斯坦分割為猶太區及阿拉伯區,並解除對猶太人移民巴勒斯坦的限制。「出埃及1947號」事件是以色列復國的因素之一,從1945至48年間,猶太組織協助超過十萬猶太難民,越過英國的禁制定居在巴勒斯坦。1948年5月14日,美國和前蘇聯承認以色列國;同時美國國會通過法案,放寬猶太難民移居美國。至1952年,超過八萬猶太難民移居美國,十三萬六千名難民回歸以色列,並有約二萬名倖存者遷居加拿大、南非和澳洲等地。這群「流離失所」的倖存者分別在世界各地重建家園。
懲治屠殺犯
西方盟國於1945年11月開始審訊納粹戰犯,稱為「紐倫堡大審」(Nuremberg Trial)。受審者為「第三帝國」主要決策議訂人、軍中將領、掌管各納粹集中營的人等,受審者十二人被判死刑,三人終身監禁,四人有期徒刑。1946至49年間,在英、美、法軍佔領區內舉行多次德國戰犯審訊,有五千人被定罪,八百多人受刑罰。前蘇聯、奧地利、法國、波蘭及其他東歐國家判刑的人有七萬多。
隨著「大屠殺」成為歷史名詞,西方國家(包括德國和法國)容讓前納粹黨人和屠殺幫兇出任政府公職。1986年,華德翰(Kurt Wladheim)獲提名出任奧地利總統,引發各地猶太人的憤怒。華德翰曾於戰時參與納粹屠殺猶太游擊隊的行動,且證據確鑿。奧地利民眾不滿國外的干預,在民族自尊作祟下,推選華德翰為總統。
威森塔(Simon Wiesenthal)戰前為猶太裔捷克人,戰時遭納粹囚於集中營,戰後與以色列政府及國際猶太組織「納粹餘黨搜捕會」合作,追捕了一千多名在海外隱姓埋名的前納粹官員,其中重要者為「第三帝國」負責猶太事務和「終極解決」行動的艾希曼(Adolf Eichmann)。因著當時阿根廷統治者貝隆(Juan Peron)崇尚法西斯主義,戰後包庇百餘名逃亡的納粹餘黨,艾希曼化名住在阿根廷,以色列政府於1960年3月派特務把艾希曼綁架,秘密送返耶路撒冷公審,兩年後處以絞刑。